发表于 2012-3-5 16:04

请问宣传部:县直部门、单位不回答网民的问题,该有谁来问责?!

   如题!       再就是 原来发的帖子为什么看不到?

东平县委宣传部 发表于 2012-10-15 09:56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按照东办字【2010】17号【关于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办理媒体反映事项的暂行规定】的文件要求,县委宣传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引发媒体炒作的,分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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