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
发表于 2015-7-23 13:36
房产证明收费问题
今日因孩子就学问题,需办理房产证明,被要求缴费20元。请问:此收费是否有文件条文许可?可否减免?
房地产管理局
发表于 2015-7-24 08:55
您好!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房屋档案利用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39号)及泰安市物价局(泰价费函【2012】21号)收取,对城市低保户及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房产证明的,不得收取费用。
天崖海角
发表于 2015-7-24 07:09
:)
默默0。EE等
发表于 2015-7-24 07:23
:)
dongpingxianren
发表于 2015-7-24 07:54
:)
看雪的流星
发表于 2015-7-24 08:17
:L
格林蓝色经典
发表于 2015-7-24 10:11
东平是我们的家
发表于 2015-7-24 11:03
:)
qazwsx123
发表于 2015-7-24 11:04
公安局户籍大厅、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乱套了,全是开证明的,拿着户口本开户籍证明,拿着房产证开房产证明,简直是笑话!到底是证书的权威大啊,还是证明的权威大啊?用《证明》来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是真的,那拿什么证明《证明》是真的啊?
拒绝
发表于 2015-7-24 11:44
做张假房产证明不就行了
lemon520
发表于 2015-7-24 12:19
:o:o:o:o:o
快乐做人
发表于 2015-7-24 14:19
:)
快乐做人
发表于 2015-7-24 14:19
:)
火冰
发表于 2015-7-24 14:54
{:soso_e179:}
客游
发表于 2015-7-24 16:21
:o
郭山东
发表于 2015-7-24 17:11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