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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县国土局 我县不动产登记什么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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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安其他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已相继开始了,我县为啥迟迟不动。
匿名  发表于 2016-1-23 21:16
其实山东省东平县环东平湖的农民并不需要住楼房,进什么避险解困小区,只要能守住祖辈留下的基业,耕种的粮食有地方贮藏,够自己的吃喝,安居乐业,不拖累国家,生活稳步提高就可以了。

  现阶段,环湖村民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不过基层政府的剥削也越来越精明了,建公路、建花园、环东平湖的避险解困都是驴粪球子外面光的形象工程,为的就是做花帐,实际支出和公开支出相差甚多,多出的部分就明里暗里入了自己的腰包,可想而知,这样的领导只是贪污受贿,怎么能带领我们走向富裕?

  我们相信党的政策永远是为我们人民服务的,但是这样的基层领导怎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怎么执行党的领导?他们都是以个人的利益为中心,拆除村民住宅、卖掉村里的耕地,村民的住宅----个人私有财产是他们的了,村民的耕地---国家的财产也是他们的了,将这些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卖给不名来路的的开发商,然后将钱财变相的收入自己的腰包,太可怕了,只为个人利益,将百姓置于一旁,推向火坑!

  眼下,这股歪风正在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湖区盛行。各乡镇兴起迁村并居。这项工作被称为“避险解困”工程;或“农民上楼”或“农民被上楼”。有些地方农民住上了“期望已久”的楼房。住上楼房不是农民自己的意思而是被逼的 ,一些地方为了规划而大片占用农民用地,耕地占完就占用农民住房,农民被赶到集中的楼房上,失去了久住的宽敞大房。农民被迫用自己的房子再添上几万、十几万元住上不想住的楼房。据说这些楼房,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到住户晚年去世时房屋还得上交,这是什么道理啊,这不就是将自己的房子充公吗?这难道就是惠民的政策吗?另者说了农民种地用大量的农具,如果住上楼往哪儿放啊,就算能搬到楼上,谁又见过天天往楼上搬农具的,这企不是成了笑话啊!按照有关说法,撤村建立避险解困社区,是为了医疗、劳动保障、精准扶贫等公共事务方便,并减少村干部开支,是让农民过上城里人那样的“好日子”。然而,笔者所担忧的是,如果“一刀切”地进行上述村庄改造,不光剥夺了农民宅基地,造成农民利益的新一轮损失,还将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与社会问题。试分析如下:

  第一,所谓“农民”,在我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概念,它实际上是一个成分复杂的群体,其中有脱离农业的农民,也有真正务农的农民,还有兼业农民,他们对住楼房的态度不一样。基本脱离农业的农民,并不反对住高楼大厦,要kan这大楼在盖在什么地方。如果要他用旧宅以及宅基地换楼房,也要kan怎么换。如果你拿北京长安街上的一套100平米的楼房换他一处砖瓦房和半亩宅基地,他能不愿意?但你给他当地的一套楼房,还需要添上大笔的现金,他就未必愿意。

  第二,真正务农的专业农民,未必愿意住高层楼房,这也是实情。专业农民还是不适合集中居住在高层楼房,他们也不愿意。丹麦甚至有法律,要求农民的常住地必须是在自己的农场上。专业农民分散居住有利于农业耕作。他们的农舍,搞二层就可以了,平房也未尝不可。从长远kan,我国专业农户的耕作面积会越来越大,他们需要有不同规格的较大的机械仓库和农产品仓库。把这样的专业农户集中起来形成居民点,且以楼房为主,搬进集中安置区,很不合适。
  第三,那些“半工半农”的兼业农民,目前正处在分化之中,要把他们集中安置起来,统一住进一个小区,也会有麻烦,尽管暂时不会对农业生产发生影响。这些人当中,最终脱离农业的人,不会喜欢这种“乡不乡,城不城”的小区;那些最终选择当专业农民的人,也会觉得住在小区的楼房里有诸多不便。

  第四,千百年来形成的村落消失,村庄所承载的文化多样性消亡。中国乡村有几千年到数百年的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短期内,撤销村庄建立所谓的避险解困社区,将村址、村貌、连同其所承载的文化一起“铲除”,这样大的动作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历史上,即使战争年代消失的村庄,也很快被热爱家乡的父老在废墟上建立起来;而今天,在和平年代,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消灭乡村”运动,其得失尚需进行认真的研究。环湖农民上楼后,原本和谐的乡村文化可能会变味;如将几个村庄硬性合并到一起,不同村民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

  第五,建筑资源被大量浪费,环境污染加大。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村庄改造大体有三轮:一是在文革后期,村庄划排房,将自然布局的村落化成整齐划一的“军营”式民房;二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在排房基础上建造平房;三是本世纪初,开始推到平房建楼房。在这一系列村庄改造中,乡村古建筑、家族墓地、大树已荡然无存。农村建筑寿命平均仅20~30年。建筑需要沙子、砖头、泥土、水泥、玻璃、钢材、木材、石材等,其原材料大多是不可再生资源。频繁改造农村,浪费了大量建筑材料;生产钢材、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污染了环境。以前的乡村改造是分阶段进行的,而今天的“避险解困”工程,虽然由政府操作,但是工程对建筑材料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牵动了新一轮物价的动荡。

  第六,农民生活方式改变,生产活动难以开展。将社区集中成片,显然有利于农民居住;有利于地方管理。然而牲畜、家禽、农机具不好上楼;生产不方便了。更重要的是,原来的村落布局,可将粪便、草木灰等废弃物作为积肥使用,而上楼后的废弃物只能进污水处理厂,加大了污染物处理难度,甚至无法处理,造成可再生有机肥浪费,不利于生态循环农业实现。有专家认为,在城市化水平达到60%~70%、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农业劳动占比不大的时候,上楼时机才比较适宜。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才40%左右,借避险解困搞村庄改造“大跃进”,是否有些操之过急呢?

  第七,村庄整合腾出来的土地农民难以实际受益。某县级市,对960个村进行拉网式摸底,共查出农村拆旧区等土地2万余亩,其中可用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约5000亩。对这些腾出来的土地,政府可以拍卖指标,开发商可通过房地产开发赚钱。农民上楼后将不再拥有宅基地。虽农户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点点的补助,但这些钱还要用于购买新居,农民手头根本剩不了钱,还要负债。更关键的是,腾出来的土地农民说了并不算,而是政府说了算。这样,今后土地的增值部分,农民可能无法享受到。在商业行为面前,单一的农户永远是弱势群体。

  第八,部分“被避险解困城市化”了的农民可能会沦落为“三无人员”。目前的避险解困改造模式,说穿了就是城市房地产模式的翻版,是城市房地产开发商进军“不设防”的农村。因交通方便,加上湖区土地便宜,城里人会来农村购买房屋。在一些地方,一座面积为240平方米的乡村社区联排别墅,售价不到28万元,这对城里人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避险解困工程对不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有吸引力,对从事农业、渔业生产的农民则好处不大。有些农民交出宅基地后,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再加上不善经营,可能会变成“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人员,遗留下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个当年对农民极富鼓动作用的宣传口号,如今正在由避险解困工程变成行动。然而,纵观全国城乡,我们建造的住房太多了,一方面急需用房的人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有钱人闲置着多处房产,许多房屋变成了无人居住,用以炒作的商品。如今,这股歪风吹到了东平农村。

  乡村改造要因地制宜,慎重进行,要尊重农民意愿。建议有关部门对正在发生的“避险解困”运动进行认真调研,及时纠正过热、过激行为。现代农村建设应以生产发展为主,改善环湖农民生活条件完全可在已有的村庄格局上进行,无需对整体村庄进行大拆大建,进而破坏生态环境。

  环湖农民住楼房是被动的选择,其根本目的还是为商业利益让路。被“住楼房”里的利益追逐,让农民难享“住楼房”之喜。 最合适的办法是给环湖农民自由,不要急于在短期里让他们住什么楼房,最终通过市场机制,让他们做出合适的选择。政 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引导、服务,切不可强制农民搬家。政囧∫府如何引导、服务,是个大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思想和公正原则,就会有很多麻烦。事实上,现在已经有麻烦了。在东平县老胡镇已经有农民游行抗议!!

  避险解困,短期kan好像使农村变了面貌,长远kam还是留下了后患。新的村庄虽然整齐,但是质量未必有所提高。但是,从公共服务水平和就业容量kan,这种小规模集中的局限性很明显。这样的村庄还是养不了高质量的公共设施,如垃圾和废水处理等,对脱离农业的人们缺乏吸引力,他们可能还要向设施更好的、人口规模更大的、各类型城市转移。这类村庄的人口流失超过一定比例,其公共财力更会捉襟见肘,难以为继。这当然是一种浪费。

  首先要实现土地要素的彻底市场化和劳动要素的市场化。商业性建设用地交易要市场化,一般公益性用地的交易也要市场化。在符合政囧∫府规划的前提下,农民自己可以成为建设用地开发的主体,并享有开发利益。对高度专业化的建设,农民也可以和政囧∫府或投资者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讨价还价。极少数情形下的强制征地,地价也要参照市场价格。有了这些制度前提,农民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他们是上楼还是买别墅住,或者在什么地方上楼,应由他们自己决定。

  在上述前提下,政囧∫府要提供规划服务。如果政囧∫府方面希望脱离农业的环湖农民到某个小区集中居住,也应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利益来影响他们选择,不可在利益方分配面有任何强制。

  有的地方之所以热衷于城乡统筹之名,搞农民集中居住,其目的就是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以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农民住楼房,只是件kam上去很美的事。拿农民那个地来搞我的扩大建设,搞招商引资,那这个事就肯定要走歪,农村建设就要回归到农民的立场,从农民的利益去考虑,才能办好事情。

  世界上还没见过让农民住公寓的事,如果他真是农民的话,农民嘛,有一个很实在的地方住就可以了,比如:庄稼要堆在那里,秸秆要堆在那里对吧,要养点家畜家禽,要有很多劳动工具,镰刀锄头粪桶等等,一上公寓这个事怎么弄法呢,完全就没法当农民对吧,所以你kam全世界,无论是美国大农场,还是日本小规模农业,农户基本上自己家盖个两层楼的事有,但是他总要有个小院子,否则他当不成农民,你逼得他上了公寓,开始住进去是很高兴,但后来发现,工具没处放,产品没处存,出入不方便,虽然不需要烧柴了,但水、电、暖、燃气等得需要一大笔支出。就会后悔、扫兴!
  要想由农民变为市民,前提是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农民工须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其在农村最为值钱的宅基地来换城市的房屋。

  可是我们的地方政府却不管这些,硬是要农民搬走,有的还要强拆,说是为了避险解困、说什么为了提高农民生活,让农民过上城市ban的生活。难道农民拒绝拆迁没有道理吗?农民不愿意拆迁,有很多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这里我们也不难明白,农民为什么宁愿选择极端方式也不愿意拆迁,因为一旦他们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住进了楼房,将无法或很难在进行生产劳动。不能生产劳动,靠什么生活。

  这样的违背农民意愿的拆迁能不引发矛盾吗?能不让农民反对和气愤吗?因此很多拆迁引发了矛盾,有的还发生极端事件,很多都不是农民的错,有的就是一些干部方式简单粗暴,有的根本不是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而是从自己的政绩出发,从而严重的侵害了农民利益。政府报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而如果政囧∫府在避险解困工程建设中违背民意,环湖村民的幸福与尊严又从何而来?或许国家的政策势在必行,但前提是要恪守法规、程序,建立问责机制,用政策引导,让农民自愿自觉地跟进,尊重他们意愿,依法保护他们宅基地权益,让农民分享国家发展成果,享受土地收益。对不尊重农民意愿的拆迁,务必严惩。

  笔者不是一概反对让农民住上楼房,而是坚持认为,要在绝大部分农民真正富裕起来之后才让农民住高楼。谁都知道,住楼房就得支付不菲的生活、物业费用。过去,家里几乎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而现在几乎没有不花钱的地方,哪怕上厕所都得拿卫生费。倘若许多农民还是靠养鸡养鸭,养猪养羊作为柴米油盐的开支,楼上住户何处饲养家禽家畜?柴灶能否安置在楼上?还是一家一户小块土地小农式经营,他们的农家肥堆积在什么地方?他们的各式小农具存放在什么地方?住洋楼是方便农民耕作,还是制造麻烦?这些柴米油盐和kan似鸡毛蒜皮之类的问题不加考虑,让农民住洋楼,与其说是为农民造福,不如说是为难农民,让农民受“洋罪”,糟蹋农民。

  江南第一村的华西村农民住洋楼,那是华西村已经是个乡村中的城市,村民不靠农副业收入生活,他们比城里的平民还要富裕,住宽敞洋楼自是十分舒适。其实 错落有致的环湖民居比千篇一律的火柴盒楼房更要合适农村。所以说,凡事量力而行、量身而作,好的未必是合适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发表于 2016-1-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在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平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东政办发【2015】32号的要求,正在运作之中。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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