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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本应停车施救,等待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但是也有人昧着良心,驾车逃逸。
8月24日,东平县境内就发生了这么一起逃逸事故,驾驶人未曾想到,因为慌张,把车开进路边的河沟里,自己受了伤,还让民警抓了正着。
8月24日13时30分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银山镇昆山村乡村道路上,有两个孩子被撞,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一名15岁的男孩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一名7岁的女孩,自南向北行至事发地时,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轿车发生事故。万幸的是,两人均无大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告诉民警,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车牌号没有看清楚,只看到了“鲁A”的字样。
小男孩的这一线索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注意,因为就在刚才出警的路上,距事发地约两公里,有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在路边的河沟里放着。会不会是这辆车肇事呢?带着这个疑问,民警立即驾车返回,找到了还依然躺在河沟里的银灰色小轿车。虽然该车也是悬挂“鲁A”牌照,但是驾驶人不在,民警随即调取了事发沿途的监控视频,经过比对确定,冲入河沟的这辆福特斯轿车就是刚刚肇事的车辆。民警通过查询,找到车主电话,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在事发后一个多小时,驾驶人黄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在交通肇事后,黄某慌里慌张驾车逃逸,在路过一个弯道时,因车速过快,措施不及,冲进了路边的河沟里,造成了自己头部、面部、胳膊划伤,胸部因方向盘的的撞击,感觉疼痛,车辆也损坏严重。从车里爬出来后,黄某步行刚刚回到家中,心情尚未平复的他就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自知法网难逃,黄某到交警队投案,接受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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