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借反腐拿掉职工应有福利,非中央本意
2016年10月21日 12: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19028人参与 62评论
中纪委大楼(资料图)
原标题:让福利在规矩中温暖人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系列观察之四
“这个粽子挺好吃,你们单位的福利就是好啊!”
“粽子是我们家自己做的,单位早就不发啦!”
“福利好、待遇高”,曾经是大众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一些央企部门的共识。然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查处了一批隐藏在福利、待遇下的腐败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也成了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
2016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公布最新数据。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31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共13826起,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10%,高居第2位。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数始终位居第一,成为“顽疾”。
在中央纪委已公布的13次节点“每周通报”中曝光的1194起问题中,“补贴”“购物卡”“奖金”也成为查处违纪问题的“高频词”。
大数据的背后,是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涤荡“四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有力震慑,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彰显了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
铁腕治顽疾 让“腐利”无处遁形
“我原以为把公款用在为职工谋福利上,可以更好地凝聚人心,促进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算贪腐,我抱着侥幸心理按惯例给职工发了福利,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云南省弥渡县水务局监理处原主任刘炳国后悔不已地说道。
乍一看,出发点很好,自己也并未贪多取用,但是这种异化的“送温暖”,表面上是“人人参与、人人得利”,其实饱含着领导干部的“个人色彩”。由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最终,刘炳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刘炳国不是个例。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纪委月报制度统计项目增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后,此问题成为了案件通报中的一大突出问题。
今年1月至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105起,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达到6338起,占问题总数的25.2%,高居榜首。
数字的攀升凸显了中央纪委猛药去疴的决心,对滥发津补贴这一“流行病”,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搞下不为例,手下留情。
“坦白地说,之前逢年过节心里老惦记着购物卡、过节费、慰问金,现在清楚了那些都是违规的,便不再去想,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纪委工作了近10年的重庆市北碚区的基层干部刘强说道。
认识的改变彰显的是铁规生威,展现的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在基层同样“掷地有声”。人们纷纷表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仿佛空气净化器,从过去一件件‘见怪不怪’的‘腐利’入手,吸走了党员干部作风里的污浊之气,营造了健康清明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重拳刹歪风 紧盯巧立名目“新花样”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第九十七条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做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风平浪静之下,“变种”现象“异军突起”,成为新的作风隐患。
尤其一些领导干部仍心存侥幸,钻空子、绕弯子,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有的巧立名目,以“节假日值班补助”等名义套取钱款;有的采取伪造人员名字做账的方法,弄虚作假、发卡报销;有的降低标准、变通执行,通过微信“红包”等形式进行违规发放补贴,逃避追责;有的则利用管辖或审批的权限,将福利、津补贴转嫁给关联单位……
江西省工信委综合处处长、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王小永,2010年至2015年,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以信息奖励费、加班费等名义使用“小金库”发放现金39205.03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湖南省津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虚造防汛抗旱值班表,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共计11.824万元,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邹永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各显神通”的“腐利”新花样表明作风顽疾在高压治理态势之下仍树倒根存、淳化难归,实现弊绝风清、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任重而道远。
“从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看,违规发福利尚未绝迹,还有少数人持观望态度,稍有松懈,都可能死灰复燃。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这样的‘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要好得多。”河南省纪委干部申国华对此作了思考。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治顽症需施重药,整风气要有耐心。只有持之以恒地抓、坚定不移地管、标本兼治地控,攻坚克难、驰而不息,才能及时铲除腐败的滋生土壤和生存空间,将这股歪风扼杀于微,防止“腐利”卷土重来。
人情之中有原则 福利并非“一刀切”
“以前啊,月饼包装大多镶金镀银,价格也可以称之为天价,而八项规定出台后,‘月饼也终于像月饼了’,今年的超市基本上没有大宗团购业务,也都是个人消费行为。”“两节”期间,海南省琼中县纪委蔡海艳到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进行明察暗访。
就在蔡海艳检查完,准备离开时,组长王常委突然停住脚步,神色凝重地盯着前面的一个人。
“他呀,是看到‘老朋友’啦!”身旁的老同志悄声对蔡海艳说。
原来,前面在选月饼的那人是卫生院的院长陈化(化名),2013年中秋节,因违规发放月饼和补贴,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这时陈院长转过身来,见到了不远处的王常委,他连忙解释:“我这是给院里困难职工买的,用的是工会会费。”
王常委笑了笑说:“好啊,发之前主动向纪委咨询就对了,只要不违背原则,关心困难职工是好事!”
此前,用公款购买赠送“黄金”月饼、天价粽子等不正之风浸染了节日文化,对这些“隐性福利”造成的“灰色问题”必须严惩不贷。但是,严控不等于“卡死”,有些单位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人民收入的提高,享有更好的生活质量,恰恰是党和国家希望看到的。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如何铲除“福利里的腐败”?不能靠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而应当从制度的角度进行规范。
在加强各级纪律监督的同时,各单位应积极引导干部们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符合自身工作能力的薪资待遇,比如选拔优秀干部晋升调岗、建立奖励机制等,在此过程中,其薪资福利自然也会随之稳步增长,从而让干部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如今,那位“爱发月饼”的陈院长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后,很多人从“谈纪委色变”到“主动咨询纪委”了,职工的正当利益得到了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根除滥发福利这一痼症顽疾,还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