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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问县公安局发言人,这事是真的吗?我县什么时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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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了新规定“替人消分”的行为是违法的
新修订的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第一次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不仅如此,在车主去窗口处理违法行时,会拍一张本人与驾驶证在一起的照片,确认违法行是本人来处理的。若非车主前来处理车辆违法行为,,民警会按惯例进行盘问同时告知“若代人处罚,事后查证后视作未处理”。

请问县公安局发言人,这事是真的吗?我县什么时候执行?

匿名  发表于 2016-11-1 22:22
那么多消分的专业人员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16-11-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目前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对该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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