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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遭警察殴打后 黑龙江紧急启动营养餐工作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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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去两天,中国教育报两名外出采访的记者刘博智、刘盾的遭遇,牵动了很多老师、媒体人的心。

  16日,中国教育报两位记者刘博智、刘盾在黑龙江省甘南县就学生营养午餐问题进行采访时,被当地民警带回派出所打伤。17日,事件不断发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新京报新媒体、澎湃新闻、财新网、凤凰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关注和报道。教育部、中国记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表示严重关注此事。

  今日,《中国教育报》在一版头条刊发四篇文章,对记者遭殴打事件进行了还原,对此次记者前往采访的问题进行了报道,并且就记者遭殴打事件发出郑重声明:舆论监督权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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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2016年12月18日版面。
  中国教育报:舆论监督权不容侵犯——我们对记者被打事件的态度
  12月16日中午,本报两位记者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中学就学生营养午餐问题进行暗访时,被当地民警带回派出所打伤。
  17日晚间,甘南县官网发布通报,承认存在“推打了当事人”行为,决定给予涉事派出所副所长李英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十四镇派出所所长于秋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候本河进行诫勉谈话。
  警察对本报记者的殴打,虽被当地官方描述为“推打”,但舆论定性这起事件的关键考量因素是,不管对记者还是对其他人,都是暴力执法,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舆论监督是国家赋予新闻记者的神圣职责。中国教育报作为服务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权威媒体,宣传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改革发展,反映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关切,监督教育政策落实和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甘南县农村学校被承包给私人企业,存在克扣学生营养午餐补助等违规情况。同时,中国记协也接到当地的举报材料,记协领导批示要求本报深入调查。针对举报,本报记者为获取真实情况,两次到甘南县调查采访,正是在履行这一神圣职责。
  只要记者采访活动合法合规,任何人都无权阻挠。
  甘南县这次殴打记者事件,是当地警方和涉事学校为掩盖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正常舆论监督的阻挠。尤其是当地警方,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神圣使命,理应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但在这一事件中,执法犯法,用暴力对待记者,完全失去了基本的是非感和理性判断力,理应受到严厉惩诫。否则,就没法给被打记者一个公道,没法给关注关心这一事件的公众一个公道,也无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地调查承认了警察“推打”的行为,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分,姑且不论这样的追责与处分是否“到位”,但这事件提出的问题仍然值得深思,那就是在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媒体应当如何行使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如何让舆论监督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利器?更多地方和部门也应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对舆论监督的认识,和媒体共同努力,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作为主流教育媒体,这次事件的发生,只能更加坚定我们的信心,更加激发我们的勇气,鞭策我们一如既往更加关注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更加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我们坚信,激浊扬清是记者的责任,守望正义是媒体的良心。我们坚信,我们的每一点努力和付出,都会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正义力量,汇聚成推动改革进步的正能量!
  事件的经过究竟是怎样?中国教育报的两名记者究竟采访了什么问题,竟被带到派出所遭殴打?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还原——
  中国教育报记者刘博智、刘盾采访被打事件还原
  黑龙江省甘南县通报处理意见:打人派出所副所长被撤职
  接到中国记协转来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学生营养餐问题的群众举报后,中国教育报派记者刘博智、刘盾前往当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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