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东平县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东平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协管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山东省东平县户籍人员; 2、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分; 3、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170cm以上,武警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5、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招聘20人,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3日--2017年4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到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平县稻香街007号)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一律如实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由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核实相关证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3日 地点:东平县县委党校 笔试内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录用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20名协管人员。 四、人员使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派遣公司派遣至东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执法协管人员月薪酬22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 (三)在工作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538-2851877 求职人员登记表
东平县城市执法局招聘简章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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