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居民用水价格改革的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东平县物价局拟于2017年10月上中旬召开东平县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名额及分配情况 1、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2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 2、新闻媒体:3家。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报名规定期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按报名顺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则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由东平县自来水公司派员参加。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委托县人大、县政协推荐产生。 4、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由县物价局直接聘请或邀请。 5、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或随机选取产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常驻户口(新闻媒体人员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法 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可于9月25日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东平县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有两种: 1、在9月25日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记者证)及复印件、《报名表》到县物价局现场报名。 2、在9月25日前工作日时间,拨打电话报名,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发送至东平县物价局邮箱。 报名电话:2820663 地址:东平县政府北办公区四楼物价局价费管理科 联系人:郭 星 李凤华
特此公告。
东平县物价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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