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泰安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安银行新泰管辖行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2017年1月至5月,该行违规用公款分批购买高档白酒35瓶,合计54071元,用于公务招待及个人消费使用。新泰管辖行行长、新泰支行党支部书记李建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该校于2013年多次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给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共计87727元,并以办公费和会议费的名义报销。校长、党支部书记聂传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政协有关工作人员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5月15日至19日,该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永恕带领政协干部梁吉震、徐衍亮等人借到外省市考察之机,到当地景区游览,并将游览车票、门票及购买礼品等费用18384元在单位报销。赵永恕和梁吉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徐衍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东平县政协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等4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采取过硬措施,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等节点,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从严问责追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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