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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金汇街的取暖费征收办法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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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我们县的取暖费征收办法有没有出台呀?具体的取暖费征收办法怎么制定的呀?供暖起止时间是多少?每天的供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我是金汇街的一个住户,金汇街物业管理现在的取暖征收办法是这样的:每户按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收费,而不是套内建筑面积收费(是不是下一步楼道里也要安装暖气设备呀?这好像跟国家和县里的节能减排有点相悖!),供暖时间是100天(国家规定的是120天24小时供暖),取暖费的计算办法是每平米20元乘以建筑面积等于取暖费。大家觉得这样的取暖费征收办法是否合理呢?
    今天下午本人咨询了一下金汇街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人家无法提供具体的收费依据,只解释这是他们的供暖收费办法,要想用就这样交钱。还一再强调东平县其他的小区也是这样的收费标准。这是不是真的呢?又有谁来管理这一块呢?
     如果我们东平县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的话,是时候站出来主持公道了!如果没有的话,什么时候能有呢?

另外:是谁规定的每月每户的水费损耗两方!电费两度!
        不知道是自来水公司还是供电局?还是有其他人或者组织!请相关的人士或部门及时关注!


     金汇街几百户人家期待有关部门的答复!
     真诚的感谢关注此贴的人士和部门!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大家看了以后会有什么想法?
收费部门和单位说的是其他小区也是这样的收费办法!说的还很理直气壮!
善良的人们再也忍不住要站出来了!室内建筑面积117平米,公摊面积25平米,各位同志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忍气吞声还是打掉牙往肚里咽?
我们国家和各级政府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为什么就是有人不按规矩办事呢?
是否是在蔑视执法部门的存在和权威呢?还是在挑战你们?
不是懦夫的站出来!拿起手中的武器,向任何的不公平发起反抗之战!
对任何的人的违法行为都要勇于举报!
让硕鼠们无处可藏!
让违法违纪者暴毙于光天化日之下!
发表于 2012-10-1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供热及供热费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集中供热方式有两种:一是循环水直接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循环水供热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9]16号),按供暖面积计费:居民供暖24元∕平方米•季;非居民供暖30元∕平方米•季。按热量表计费:居民供暖49元∕GJ;非居民供暖59元∕GJ。收费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供热时间120天,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每天保持24小时连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度。按供暖面积计费,若供暖时间不足120天,按照居民供暖0.20元∕平方米•日、非居民供暖0.25元∕平方米•日,价格和实际供暖天数据实计收热费。二是蒸汽供热,通过换热器转换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8]31号),居民供热采暖蒸汽销售价格每吨为145元;非居民用户供热采暖、企业生产经营用蒸汽销售价格每吨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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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东平,坑害百姓,因果报应,时到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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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到相关部门出咨询,现在收费方面应该还是比较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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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9 14:35
物价局真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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