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孩子多入不良群体 问题孩子能否强制工读?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7日 17:02 北京青年报教育
近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历时三年,数易其稿而成。主旨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动公、检、法、司在办理未成年人刑案中的衔接配合。
作为管教品行有问题少年的不可或缺的环节,解放后,我国针对年龄在12至17岁的青少年开设了工读学校,它集教学和管制于一体,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资料显示,我国工读学校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学生教育挽救的成功率一般都在85%以上。
然而近年来,由于立法、经费、观念等原因,工读学校出现萎缩;统计显示:我国的工读校,已经从1966年的200余所减少到目前的60余所。
同时,一份来自对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表明,在2000名违法犯罪人员中,辍学、逃学的占90%以上。北京市少年犯管教所对在押少年犯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捕前结交“误友”、加入不良群体是导致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加入不良群体的时间,“辍学以后”占到首位。
当在普通学校和“社会”之间出现工读学校的监管“断层”时,问题学生放任产生的违法犯罪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前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郭翔称:工读学校既是完成义务教育的底线,也是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必须呼吁和加强工读学校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