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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xiaxiaoshuo

[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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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唉,下次还是选择到图书馆吧
发表于 2007-7-2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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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4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都有责任,书店管理员采取的行为方式不太对,虽然出发点是正确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这样说不是很对吧,在说我们的学生中又不全是小孩子,这些孩子都有自己的选择能力,也就是说他有购买的权利吧,当然这钱得他们的父母出.况且今天去之前也都是有严明的纪律的.不要小看孩子吧,他们在纪律面前是最听话的一批人了,比我们大人还在注意这些!在说学生在买书之前也得先看看哪本好吧,就算是今天先去看看,改天在买也不行吗?书店就必须不让人看了吗?在说我们也没有说不买书啊.谁也没见过你去买书之前把你赶出来吧.不过我想要是把你也赶出来你现在就不这么说了.在说新华书店也有图书馆的一部分作用啊.不然每天为什么有那么一些人在里面呢?
     非要买书才能进吗?
  就算是商业机构也得出入自由吧.人多怎么了,人多就不能进入了吗?那以后新华书店就得在门口写上人多禁止入内了.
发表于 2007-7-2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呵呵,小丫头还是铁齿铜牙哩.
发表于 2007-7-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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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以下是引用 秋之韵 在(2007-7-24 19:32:59)的发言:

都有责任,书店管理员采取的行为方式不太对,虽然出发点是明确的。


.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首先对回帖人表示谢意,谢谢.
其次纠正一个学生和唐笑的问题.学生去的是新华书店,而去新华书店是不需要相关证件的.学生没有打人.学生更不是名人!
发表于 2007-7-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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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他们态度就是不好,不会做生意,只要学生不损坏书籍就行.今天不买说不定明天就买呢?不看看怎么能知道书好书孬啊,不看看怎么知道还有好多书籍很有用,很有趣啊.没想着买就买了呢!
济南的新华书店,只要不搞破坏,你呆一天也没有人管你.这就是差距,东平有的人做个生意就觉得很了不起,大不几的.服务态度很差,指望么有回头客啊?和气生财,千年古训,还买书呢,都不懂.反正也没有生意,还是多看看书吧,提高修养,涵养,素质.
学生都是些小孩,很单纯.说话那么难听干什么,成人达己,善意一点不更好吗!
发表于 2007-9-25 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公告]被赶出来的读者

恩  别吵了  考虑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
人家老师的意思是。。。。
浪的出奇的意思是。。。。。
大家的意思是。。。。。。。。
俺的意思是。。。。。。。。。。
并没讨论 书店是什么性质的也没讨论服务员的做法怎么样 更没有去讨论 什么骚女的问题
我们在讨论小孩的作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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