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盾春风”活动中,东平县公安局领导调查了解到:今年高考中,东平县有的已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支付学杂费用有很大难度。东平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走进大学校门。广大民警纷纷响应东平县公安局党委的号召,向贫困学生伸出无私援助之手,慷慨解囊,踊跃捐款,奉献爱心。仅三天的时间,全局共捐款10000余元,对今年考上大学而家庭特别困难的三名学生给予资助。
8月22日上午,东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赵兴盛同志代表党委和全体民警,登门将捐款送到王凤(女,新湖乡西王洼村,东平明湖中学学生,高考成绩587分,已被山东师范大学录取)、孙大伟(男,县高级中学学生,高考成绩586分,已被山东财政学院录取)、端猛(男,东平镇后屯村人,东平明湖中学学生,高考成绩609分,已被青岛大学录取)三名学生手中,为他们送上了一片爱心,并鼓励他们克服暂时的困难,好好学习,学有所成,报效国家。三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感动得热泪盈眶,对公安民警在他们最困难的时侯给予的无私援助深表感谢。三名学生表示不会辜负公安民警的帮助和厚爱,今后一定刻苦学习,学业有成后回报家乡。
通过开展这次“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广大民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信念,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公益慈善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激发了广大民警关注贫困、扶助弱势群体的热情,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