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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劳动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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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签合同,合同上面写着每月休息八天,怎么到了实际中就休四天了,每个月超过四天还扣工资,是怎么回事,工作中的八小时也没有了????????????
发表于 2011-8-1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不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您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请求处理,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督促下,单位仍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就具体事项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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