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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拳打镇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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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拳打镇关西”是《水浒》中最为脍炙人口的一篇。之所以脍炙人口,在下认为并非因为精彩(虽说从文字角度看确实精彩),而是因为痛快。这痛快背后暗含的是弱势群体的一种意愿。

                  故事细细想来有个疑问:鲁达为什么不通过比较正当一点渠道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指导金家父女去衙门申诉,或领他们前去与镇关西对质。没必要在资助其离开之后才亲自上门讨个公道?毕竟这“镇关西”郑屠户无非一个地方恶霸,先富起来的卖肉个体户,按鲁达自己的话讲,“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的“腌泼才”而已,见了鲁达也得诚惶诚恐,陪个笑脸,更谈不上什么权势了。

                  如果鲁达真的那么做了,其结果可以预料,以鲁达的身份,当可以让郑屠户低头,乖乖退还那原本想要赖掉的“典身钱三千贯”,或许还得多加一点,再陪个不是,深刻检讨几句,事情就完全摆平了。这样的结果理论上讲应该是皆大欢喜,是最符合理性的。可如果真的这样解决,不仅不会让人感到痛快,还会有一些失落。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恶”没有受到惩罚。

                  由此引申出的一个严肃的命题:个人有无惩恶的权力?照理,惩恶是社会的事,或者换个说法,是衙门的事,个人强出头乃是违法。不过,当社会无力或无暇保障部分人的权益的时候,个人是否有权为自身或他人权益作出激烈的抗争?

                  如果说有,是不是在纵容一种借助正义之名的“多数人的暴政”?如果说没有,是不是又在纵容一部分人对另一部人的利益掠夺和侵犯?

                  再换个角度,把身份颠倒一下。假如鲁达是个卖肉为生的屠户,镇关西是个有点权势的提辖,那么鲁达岂不是连上述的理性解决的可能性都丧失了?舍弃“拳打”,大概就只能带着金家父女到各级衙门上访申诉反映情况。可惜这个案例非关人命,实在太平常了,很可能即使付出了极大的成本和精力也未必能解决问题。

                  “拳打镇关西”之所以让人大呼过瘾,正是体现了一种正义伸张。你可以认为这种伸张是另类的,反社会的,可又得承认对弱势群体而言,这是让“恶”昭彰于世并受到惩罚的最好途径。如果一个社会长期默许其中一部分人处于被掠夺被压迫的情形之下,拳就成了政治利益的代言者,成为不假思索的必要选择,这是弱者的人权,剥夺这种权利其实是对掠夺和压迫的认可。毕竟公正也罢,政治权利也罢,都是无法期盼其会从天而降,自行到来的,很多时候要靠“拳打”去争取。当然下手别走极端,不能真的打死对方,象鲁达那样鲁莽,会把事情弄成解不开的死结,之后不得不选择出家,呵呵。


                  我们常讲消除贫困是减少犯罪,降低社会动荡的最佳途径,此外也别忘了,人不是牲畜,只要喂饱了肚子就了事,除了贫困,更需要消除不公正。
发表于 2004-10-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茂胜咬我,但我不能咬你。谁让你是动物呢?   呵呵  。帖不错,顶一下
发表于 2005-6-2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Re:[转帖]“拳打镇关西”

人不是牲畜,只要喂饱了肚子就了事,除了贫困,更需要消除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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