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在京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启动会,决定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等6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 近年来,许多地方从方便中小学生上下学、确保交通安全入手,充分发挥了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出政府主导下成立专业公司运营、政府补贴社会公司运营、政府补贴社会车辆参与运营、政府购置校车供教育部门或学校使用等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德清县等6个试点地区就是其中的代表。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校车购置、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要落实试点经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6个试点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从探索模式、明确职责、完善政策、总结经验等4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校车运营管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有保障的安全管理,构建校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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