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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不准猪农杀猪与乡政府不准农民砍玉米<br/><br/> 河南漯河裴成乡政府规定,农民收割玉米要办“两证”,一是“砍伐证”,一是“准运证”。每亩竟然要收取500元的“押金”,真够黑的!有老者砍了几颗玉米喂牲口,竟然遭到了“拘留”,真够狠的!。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令人发指!
<p><font color="#000000" size="3"> 其实,收割玉米需要办证和国务院不准猪农杀猪是一个道理;和深山老林的老者死亡后不准土葬也是一个理;和馒头办管馒头也同理;中国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br/> 上面不是要求下面管住农民焚烧秸秆吗?乡镇干部自然会想到让农民办“两证”。制止农民焚烧秸秆是件很不好操作、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用“两证”来管制农民,一是农民再不敢焚烧秸秆了,二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变得有油水了。裴成乡政府出的“两证”招,是重大创新。至于创新所造成的农民痛苦,在政府官员看来并不重要。<br/>跟谁学的呢?跟国务院学的。<br/> 为了让居民吃上“放心肉”,生猪要集中到县市或中心镇上定点屠宰。既阻止了“死猪肉”入市,又可以坐收各种税费了。至于农民要吃城市返销的高价肉、猪贩子和屠宰场盘剥农民等问题,会不会造成屠宰环节的垄断性涨价等等,政府是不太关心的。<br/> 深山老林死了老者,自古都是入土为安。现在因“减少疾病传播”而必须火葬,要用火葬厂的专车,只能到政府的火葬厂火化,只能用政府火葬厂的骨灰盒,甚至鞭炮也要用火葬厂的。这些需要花费好几千元。骨灰回到山里后,按照民俗还得“入土为安”,但入土要收2000元不等的“入土费”。很多体制内的人发财了,可百姓死人死不起啊!<br/> </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size="3"><u>从北京到地方,其实工作思路和手法是一样的,让当官变得容易和舒服,让百姓变得难和痛苦。这些侵犯弱势人群权利的做法都会冠一个漂亮的词——“改革创新”。当年,革命是不能反对的,反对革命就是反革命,反革命是要坐牢的!现在,改革就相当于当年的革命,也是不能反对的!<br/></u> 什么“殡葬改革”,“屠宰改革”,河南人创新了——“收割改革”,不知道还有多少“改革”要“深化”。<br/> 说句公道话,收玉米“办两证”,其实是在照葫芦画瓢,没有太大的创新性!<br/></font></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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