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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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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6-25 15:17 |阅读模式
港基文化园二期卖房时说不收任何开口费。物价局在后来的答复中也强调过自2011年6月后严格一房一价不许收取任何费用。可港基利用二期交房收取有线电视开口费是否合法?请物价局明示
匿名  发表于 2012-6-27 17:20
请回答
匿名  发表于 2012-6-27 21:10
都冬眠了。杭州欢迎的出入卡问题还没有解决呢,难办啊。
匿名  发表于 2012-6-28 20:28
估计夏眠了
发表于 2012-6-2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港基文化园收取有线电视开口费问题,经调查答复如下:港基文化园收取有线电视开口费系为东平县广播电视台代收的有线电视建设费。根据山东物价局[2010]8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收费标准每户不超过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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