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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恢复母系社会,女人,让你的孩子跟你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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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的身体里,除了一个细胞,其它的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都是来自母亲。
孩子为什么不能跟女方姓?为什么不是为女方传宗接代?母系社会是天然的合理的,父系社会根本就是变态的男权特权作怪。

男女在生育上的投入:
一个男人忙活十秒钟,一个女人辛苦十个月。

男女在生育上对健康的影响:
男人提供一个精虫,女人提供卵子,为胎儿婴儿发育提供全部营养和呵护,而且生育给女性带来的是生产的生命危险、身材的走样、生育后迅速衰老,生育还容易带来多种病症伴随终身。由于生育过程,还可能毁容,彻底毁掉健康。。

男女在生育上的投入及损失:
男人的职业不受影响,女人在育龄、生育期、哺乳期及到孩子幼儿园、小学期,由于为生育抚养的投入,在职业发展上损失巨大,投入更是无法估算。

男方收益:
孩子通常归男方姓,被称为男方的种,女方在投入种种牺牲奉献后,是为别人传宗接代?
在法律规定上,孩子对父母双方都有赡养义务。而父亲对一个孩子的投入可能除了当初十秒钟的忙活,没抚养过孩子。有什么恩可言?当初可能就是男方的一项娱乐活动,甚至可能是强 J犯罪!

女方收益:
一个孩子。一个她为别人家生的后代。姓是别人的姓。在很多观念封闭落后的家庭中,她的地位在家庭中是排在小孩子的后面!而无论她是不是主观上愿意生这个孩子,怀胎十个月她肯定付出巨大,但得到的回报,在法律上跟只忙活了十秒钟的那个人是一样的!

强烈要求修改法律!孩子的姓氏随母姓!随父姓只在孩子长大以后自愿情况下才可以更改!
夫妻离婚女方具有优先监护权!对孩子没有尽过任何扶养义务的血缘父亲,孩子不负有任何赡养义务!只对母亲负有终身赡养义务!
已经成人的姓不用再改了,但是从我的下一代起,要让他(她)改我的姓!父亲的姓或名只能跟随母亲的姓后面!
不顶者是为对母亲不孝!!帽子虽然大了点,但是实话!母亲的贡献不能仅仅用一种伟大的称赞含糊过去,要从姓开始实实在在地承认母亲的伟大!!!

(附:在人类历史上,母系社会时间更长,母系社会开始于旧石器时代晚期也就是距今10万年前出现,至今某些地区还保留着母系社会。而父系社会的历史在人类史上是比较短的,最多只有几千年。 )
发表于 2009-4-1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姐)的话看似合理,其实有很大问题:
其一:男性确实只花了一个精子,但牺牲了千军万马!
其二:后代的细胞是由受精卵分裂而来的,而受精卵是一个卵子+一个精子,并非99.99....比一这比例;
其三:男人忙活十秒钟(当然是"刘大爷"的概念,年轻人可能长一些)的过程,女人其实也是极乐的享受时刻;而女人辛苦十个月,男人其实也是人生最忙碌,付出最多的一段经历(当然ldy可能很轻省,可能也休了产假);
其四:按照正统医学(不知你用的是何种医学理论),女人结婚生子后,健康状况远好于婚前,尤其是月经等妇科病明显减少;而男人通常疾病增多,如果在动物界,许多雄性动物交配完就去世了,相当悲惨;
其五:在法律上,已经保障了女人的生育等权利,我尊重夫妻双方的选择,但不能容忍法律更加偏向女性,尤其是你如此偏激的恢复"母系"氏族!
其六:如果你觉得社会发展到今天是落后了,而原始社会的制度更好\更适合你,你可以选择裸奔,甚至乱交,更不需要更改法律,因为你所向往的社会没有法律!
第六:人类社会发展的定律是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既然这个社会给您带来如此多的愤怒,恐怕您会倍受折磨,甚至影响寿命,学学牛顿第二定律,就知道生命是如何过早停止的,就象受了摩擦的那个球一样;
第七.....我累了,睡觉!我不想有太多思想,会得病的,牢骚太多毕竟不好吧!
.......
发表于 2009-4-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老兄(姐)的话看似合理,其实有很大问题:
其一:男性确实只花了一个精子,但牺牲了千军万马!
其二:后代的细胞是由受精卵分裂而来的,而受精卵是一个卵子+一个精子,并非99.99....比一这比例;
其三:男人忙活十秒钟(当然是 ...
杜冷丁 发表于 2009-4-17 22:51 [/quote顶
发表于 2009-4-1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19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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