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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垃圾贵和花园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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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贵和花园小区(财政局西邻)的业主,理应受到更好的服务;可惜不明白――为什么别的小区的水费是2.80元一方,而我们却要交3.10元一方?但是物业却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更让人气愤的是:要你用自来水,每个月就得多加2方的损耗,我家若用1方水,就得交3方的水费,用2方水,就得交4方的水费,除非你不用水。电费也是如此算法:只要你用电,每个月就得多加2度的损耗,除非你不用电。
请物价局告诉我们老百姓,东平县的水价到底是多少,随意加水耗、电耗应不应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忙解决,贵和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将万分感谢。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 19:19
我看房管局,物价局领导该TM撤了,民生问题一点都不给解决,回复,我们纳税人养你们吃死啊
匿名  发表于 2012-12-3 14:21
发表于 2012-1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贵和小区水、电费价格的问题,物价局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令第56号《东平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区供水设施产权界定。目前,城区居民供水方式及价格有两种。一是产权界定点在入户表处,即抄表到户,其供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产权界定点在小区总表处,自来水公司只抄水总表,然后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业户的水费,总表下端供水损耗由各用户分担。
    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目前,城区居民供电方式及价格有两种。一是供电企业直接管理抄表到户,其供电价格执行国家定价。二是产权分界点在小区变压器接点处实行低压计量的,供电企业抄表到小区总表,然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业主的电费,变压器及其下端线路损耗由各用户分担。
经查,贵和花园小区供水、供电情况属小区转供,供水、供电企业抄表至小区总表,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业主的水、电费,其损耗均由用户分担。经上述调查,责令该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水、电的监督管理,节能降耗。同时在收取水、电费时对供水、供电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业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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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怨声载道,东平的民生搞的真是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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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7 15:04
东平物业大部分不规范,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建设和谐社区。
匿名  发表于 2012-12-9 13:50
请上级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0 06:03
怨声载道,东平的民生搞的真是一塌糊涂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0 17:10
怨声载道,东平的民生搞的真是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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