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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ngpingxianren

[已答复] 关于全国社保联网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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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28 22:46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1-29 22:20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1-30 08:03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2-1 22:17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2-2 21:57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发表于 2013-2-3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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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6 20:59
社保局的人都忙着收礼去了,哪有时间理你,醒醒吧楼主!!
发表于 2013-2-6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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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8 15:28
现象普遍   值得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2-1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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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8 07:09
社保局的人都忙着收礼去了,哪有时间理你,醒醒吧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3-2-2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时间理你,醒醒吧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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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1、社保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养老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根据你的情况,应该停缴在东平的养老保险,当在外地辞职返回时,可以把在外地的缴费转回东平,与东平的原来缴费合成一个户,达到退休条件时合并计算养老待遇。
   2、在统筹地区外(泰安市外)参加的医疗保险可以转回东平,算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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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平县社保局 发表于 2013-2-21 16:44
1、社保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养老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根据你的情况,应该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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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领导忙里偷闲回答吧,大家等得花儿都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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