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2012-2013学年,普通高中学校寒、暑假统一按省定时间安排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为4周,时间从2013年1月28日至2月24日(农历为2012年腊月17日至2013年正月15日),2月25日(2013年正月16日)开学。暑假为8周,时间从2013年7月4日至8月31日(含农忙假期),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
除按省教育厅统一假期安排执行外,节日假期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确需调整,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切实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扎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放假期间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强巡视,确保学校安全。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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