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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女方户口不在男方家乡,怎么办理二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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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公是银山的,今年28岁;我是河北的,今年30岁,我的户口还没迁过去,均为农村户口,在东平登记结婚,第一胎是女孩户口跟着爸爸,请问我们符合办理二胎证的条件吗?如果符合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证件?谢谢!
发表于 2013-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双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级计生办提出申请;乡级计生办自接到生育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县人口计生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决定批准生育并发给《生育证》。
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二寸夫妻及子女合影照片1张;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未孕证明;当事人具备《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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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如有需要,可以拨打县计生局规划统计科电话详细咨询282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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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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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6:06
可以拨打县计生局规划统计科电话详细咨询282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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