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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梯门派出所不做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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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21 10:18 |阅读模式
梯门派出所乱收费乱罚款;国家规定办户口本不要钱了但梯门派出所一直还收费;国家规定不执行;该破的案子破不了;老百姓养了一群白痴;穿着国家人民的警服吓唬老百姓;不为老百姓办事;电视台不曝光他就我行我素;和前几年一样又该给梯门派出所曝光了。希望县级以上有关领导关注。
发表于 2013-1-2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镇党委政府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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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29 13:34
希望能把处理结果公布与众,等候各位领导的佳音
发表于 2013-1-2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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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或过期失效重办,因办理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服务处所形成的户口簿变更和出具户籍证明,暂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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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29 18:00
楼主就是一副仇恨社会的嘴脸,觉得全社会都该为你服务,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鄙视,强烈鄙视。
匿名  发表于 2013-1-29 18:04
对啊,不是全部免费,我们那儿也收取啊。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我们去办理就是丢失、损坏才去办,所以不属于免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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