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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低保户是不是应该有低保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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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7 09:15 |阅读模式
请问民政局领导:农村的已经批准为低保户的是否应该有低保证啊?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时凭什么啊。现在很多低保户为什么没有这个低保证啊?谢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2-17 09:29
比如: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资格审查费和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发表于 2013-2-1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县局批准后通过乡镇、村为低保户发放低保证,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规定时,停发低保金,同时收回低保证,转借、伪造、涂改、买卖低保证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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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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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低保要求越来越严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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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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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个好的 才有保证 这话没错












混沌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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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2-18 23:36
东平县民政局 发表于 2013-2-17 15:47
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县局批准后通过乡镇、村为低保户发放低保证,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规定时, ...

回复及时值得表扬,再接再厉啊。。。只是有点答非所问,现在的公示认定的低保户没有办理低保证有关人员是不是渎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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