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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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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1 10:15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于2011年在济南专科毕业,当时档案已经返回东平,在2011年毕业后在泰安一家公司上班(并未进行网签),泰安公司答应给我交保险,让我把档案从东平提出来。于是我就去东平把档案提出来了,但是泰安方面迟迟没给落档案,故档案一直在我手上,在2012年5月,我又跟着对象来到烟台,又在一家比较好的公司上班,眼看转正期就到,无奈之下档案还在我手里,悬而未决,我怕到时候公司接受我的档案有困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今档案在我手里,并且是省内跨地区,当年毕业时未网签,报到证在我手里,写的是泰安的那家公司。泰安那家公司与我未签任何合同)
          希望领导能仔细的把流程给我说明白,以便我能顺利地把档案落在烟台。鄙人不胜感激!!!!!!!
匿名  发表于 2013-3-4 15:20
领导怎么不给回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3-4 15:30
游客204166 发表于 2013-3-4 15:20
领导怎么不给回啊?

你好,人事档案的事情应该询问东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档案局没有人事档案。
匿名  发表于 2014-7-23 17:08
山东滨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两起案件分别是:

  贸促会滨州支会党组书记、会长、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东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07年10月,贸促会滨州支会在进行政府采购时,购买了一部排气量为2.3L、价格为21.38万元的排量超标车。2011年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贸促会滨州支会在填报公务用车登记表时将该车排量2.3L填报为2.0L,谎报车辆排气量。市纪委给予彭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赵法山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2月12日,赵法山未经领导批准,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送女婿回广饶县老家。在返回滨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单位车辆受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赵法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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