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纪发〔2012〕20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定、清廉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发放到位。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视节日期间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非法集资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强化教育,大力倡导廉洁过节的良好风气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述职述德述廉等,重申和强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情况,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提前防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气,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三、从严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四、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五、加强领导,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厉行节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特别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通报并公开曝光。节日期间查处的重要案件,要及时上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值守应急机制,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中共东平县纪委 东平县监察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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