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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曝光东平县腊山景区安保人员无故殴打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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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6月23日,我旅游团一行人跟团参加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1日游,游致东平腊山时,遭到景区不明工作人员无故殴打。经事后追查事件起因,系旅游团司机与停车区收费人员纠纷所致。
2013年6月23日下午2:00左右,我旅游团乘坐大巴车游致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腊山,停车下客(客车未熄火),此时停车区两名女性收费工作人员开具停车收费单据,司机拒绝支付并立刻将大巴车开往别处停靠(此过程中司机与景区收费工作人员及一名疑似保安的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此时我旅游团一行人已经进入景区,未与景区工作人员有任何的语言及身体接触。
2013年6月23日下午4:30左右,我旅游团乘坐缆车返回景区门口,前两位返回门口的游客刘某及赵某遭到景区门口保安人员的纠缠,赵某并被打伤左面部,感耳鸣、头晕、恶心,可见左面部红肿,指痕清晰可见。景区门口同时还有4名110巡警,并未阻拦景区工作人员行凶。该疑似保安人员的景区工作人员(此时已经脱掉制服),返身捡起木棍意图继续殴打我方人员时被缓慢走上来的110警察劝阻,随后打人者便被带到110警车上,此时我方人员约20人一行刚刚全部回到景区门口,获悉打人事件后表示必须严惩打人者。此时最初的两名女性收费工作人员及一名声称景区副经理的男性工作人员对我方人员进行漫骂及威胁。并声称我方挨打的赵某对两名女性收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及侮辱。我同事赵某系上二医博士出身,为人憨厚正直,深受高等教育多年,对方的指责完全是无端的污蔑。我方人员无一人还手并据理力争。随后矛盾无法调节,所有人员一起去往派出所协调。
到达派出所后,派出所工作人员将打人者带往办案区询问情况,并让我方自行看病自行垫付医药费用,遭到我方拒绝。我方要求打人者垫付医疗费用,遭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拒绝。到达派出所的5个多小时内,派出所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办案,使出了太极拳中的“拖”字决,一拖5个小时,企图使我方放弃追究。事后获悉,打人者系刑满释放人员,身穿的类似保安制服系协警制服(无执法证件),派出所警方人员无非是认为我旅游团人员拖不起时间,早晚要离开景区返程。期间打人者在拘留室内仍然对我方人员进行谩骂及威胁。景区方人员开数辆汽车并有10余人围堵在派出所门口,对我方人员进行威胁。我方人员多次于派出所工作人员交涉无效后求助于县长热线。
经多方联系,县委书记出现在腊山下的派出所。随后派出所工作人员终于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开始进行协调工作,此时距离打人事件已经过去了5个小时。
我方要求打人者对我全团人员赔礼道歉并赔付赵某的医疗费用,遭到对方的拒绝。经县委领导多次协调后,打人者终于开口道歉。双方签署协调书后我方人员终于踏上了归途,此时已经是深夜23:00。这种景区也配称之为国家AAAA级景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种蛇鼠一窝的景区及派出所工作人员,难道就能标榜社会主义中国的和谐?将此事曝光仅仅希望能告知广大游客:旅游有风险,选择需慎重。千万认清楚某些地方所谓的景区,风景不咋地,人员挺蛮横,当心被宰了又挨打。
我方人员在警车周围据理力争。
警车内光着上身的打人者,还是个有前科的刑满出狱人员,还真是警匪一家亲。
这是挨打的赵博士面部特写
发表于 2013-7-1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东平旅游的关心和支持,经调查并与银山派出所对接,对腊山景区6月23日游客投诉事件做出如下说明:
6月23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游客20余人到腊山景区旅游时,因停车收费时司机拒付,在景区工作人员与司机交涉时,其中一名游客赵某与景区周边一侯姓农民发生肢体冲突。后经银山镇派出所调解,赵某和侯姓农民达成治安调解协议书(东公(银)调解字【2013】75号)。
事后,县景区管委高度重视,安排调查组赶赴景区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一方面对景区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虽然打人者不是景区工作人员,但是毕竟发生在景区周边,要求景区多从自身找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景区驻地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举一反三,按照“管理精细入微,服务优质可心”的标准,对东平景区进行全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素质,预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请各位网友继续关心支持东平旅游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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