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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问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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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12 17:12 |阅读模式

我们入住鑫海山庄1年来,合同上承诺的事项基本上没有兑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各种配套设施没有完善的情况下竟然收取0.4元每平方物业费,收费之高令人瞠目结舌,请问鑫海物业收取如此高的物业费的理由是什么?二是电梯没有安装,据说是遥遥无期!三是单元门至今还没有安装,给业户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建筑垃圾遍地,路面还没有全部硬化。...以上等等可以看出鑫海山庄并不像宣传单上宣扬的那样好,令人怀疑我们的本地品牌了?请房管局明确回答以上问题。不要迷迷糊糊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13 00:09
据说天然气快开通了
发表于 2013-7-1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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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电梯及单元门问题,我们已联系物业及开发企业尽快安装,投入使用。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最新的《泰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原因,造成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适当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25%,具体减免比例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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