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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公布杭州花园业主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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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4:46 |阅读模式
杭州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人我们真业主都不知道是谁,也不是我们选举产生的,他们的委托书有效吗?请房管局回答!车位收费并未召开业主大会,所以违法,请房管局行政作为!谢谢魏局长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7:25
请房管局行政作为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7:32
也应该公布他们的手机号码吧,到时候,提个建议之类的,也容易找他们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7:42
哥们,省省吧,他们跟房管局是一伙的
发表于 2013-7-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活动。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执行委员负责召集,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派人参加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作出决定时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担负着重要职责。委员基于全体业主的信任产生,应当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如果委员已不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四)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杭州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委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前往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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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6:05
这些黑心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早被喂饱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6:52
领导怎么不明白呢?业主就是不愿意面对,有些事在电话中好说,你们要办的事就是让他们公布一下联系方式,有什么难的呢?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22:48
游客520118 发表于 2013-7-30 16:52
领导怎么不明白呢?业主就是不愿意面对,有些事在电话中好说,你们要办的事就是让他们公布一下联系方式,有 ...

匿名  发表于 2013-7-31 06:34
行政不作为,公布个名单真的很难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7-31 09:00
喂饱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31 10:09
按程序已经公布过,张贴过
匿名  发表于 2013-7-31 10:34
是的,但有名单没电话,最起码的办公电话都没有。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09:49
是的,但有名单没电话,最起码的办公电话都没有。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18:35
具体委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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