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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州城镇王桃园村土地承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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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村于2003年为了相应乡镇号召,村集体借每位村民2分地在村北“稻渠北”盖大棚!因各种原因经营亏损后,村个别干部私自非法将这部分地转租给本村侯磊,蒋典旺等村民使用,期限10-30年不等,收取钱财归个人所有!      因近年来村民法制认识提高,认识到村的这个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今年由生产队以单位要将此块生产用地重新归村民所有,于近日开会选出小组队长归还此地。但量地期间租地村民侯磊,蒋典旺等情绪激动,采取暴力不让其量地分地,因村长/书记李长治转租其侯磊15亩地,不管此事。
      村民因马上种植冬小麦,请求上级单位越级管理此事,还王桃园村民一个公道!!!
急急急急.................

发表于 2013-10-4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应的问题,属于土地承包,国土资源局不负责此事,你再咨询其他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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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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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7 20:50
围观
匿名  发表于 2013-10-7 21:03
请咨询有关部门吧!@
匿名  发表于 2013-10-8 14:30
土地尘暴,大势所趋
发表于 2013-10-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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