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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退伍复员的社保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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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社局、民政部门的领导你们好:一、请问士官复员后,需回家办理哪些手续?如果满16年按退伍回东平,不要工作,咱们县给多少费用?还有没有其它待遇?二、如果不要工作,按复员的话,16年的社保关系如何接转?期待回答,谢谢!
发表于 2013-10-2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到安置办报到。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由地方按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如按转业士官退伍,参加安置考试考核后,再选择自谋职业的,按基数40000元,每服役一年加发4000元的标准发放自谋职业金。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请咨询社保局(县政务大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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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23 09:2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这个看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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