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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肥城供热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东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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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1 09:01 |阅读模式
肥城供热费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24.3元/平米。东平按建筑面积收费,24元/平米。济南也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而且阳台封闭没有暖气片的只算一半面积。东平的工资不如人家高,为什么不合理收费却比人家多?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1 19:49
中纪委巡视组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1 19:54
爱钱,但要取之合理,要凭良心收费。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2 07:04
发表于 2013-11-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供热价格的问题。
我县循环水供热价格是按建筑面积分摊费用进行成本监审,并参照相邻县市供热价格水平,广泛征求用热单位和居民群众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批准的价格。一是按供暖面积计费。由光源热电公司直供终端用户,居民供暖价格24元/平方米•季;非居民供暖30元/平方米•季。 二是按热量表计费:居民供暖49元/GJ;非居民供暖59元/GJ。收费是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按供暖面积计费的,供热时间120天,每天保持24小时连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若供暖时间不足120天,按实际供暖天数据实计收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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