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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东平县梯门镇李所村村南集体大院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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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13 21:54 |阅读模式
东平县梯门镇李所村村南有一村建集体大院,占用14组耕地,2012年7月份修建,荒废一年多,村干部说是土管部门审批的,是合法的,请问;李所村集体从2011年划房基地所占耕地都是合法的吗?
发表于 2013-11-1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你反应的问题,我们经核实情况如下:村南集体大院,位于村中心偏南,属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从2011年开始,李所村没有发现宅基地占用耕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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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20 08:14
倒土管局查一下手续
发表于 2013-11-2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所的事真多啊 看来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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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20 12:01
有手续就行
匿名  发表于 2013-12-10 15:19
李所领头的人不行,太坏!
发表于 2013-12-1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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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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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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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惊呆了,好贴啊,很难得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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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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