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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节约用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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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25 15:09 |阅读模式
节约用水超出计划按2-5倍罚款是谁制定的?有什么法律依据?用水计划每户是多少?不要告诉大家公用事业局说了就是规矩了!
发表于 2014-3-26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民您好,县城区节水办每年年底下达城区用水计划,根据《山东省节水办法》【省政府160号令】、东平县人民政府令第16号《东平县城区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五条规定,凡超出计划用水的按现行水价2-5倍加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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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要顶,楼主的头像还是不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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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1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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