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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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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敬爱的民政局领导,我们县是不是入低保首先要先收1000块钱的费用?不交就不给入呢?商老庄乡田庄村的村委收这一千元合法吗?如果合法有什么依据吗?不合法又该归谁管呢
匿名  发表于 2014-3-31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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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31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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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低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提供具体资料,请联系我们(2839839)实名举报具体收款人,以方便我们调查核实,如属实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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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3-31 10:39
人家都叫他田书记,也可以叫田土匪,去了你们一问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4-3-3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信访条例》要求和方便我们调查,你应当提供你的真实姓名,和被收取1000元群众的姓名,我们一定为你保密。联系电话:283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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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2 21:33
线索已提供,难道不会调查吗?镇领导不值得信赖
匿名  发表于 2014-4-3 08:39
你的一句话,人家工作人员就得跑断腿,没有具体的线索谁知道你是不是胡说八道泄私愤呢!我鄙视你这样的“善良人”。
发表于 2014-4-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信访政策有关规定,请提供你的姓名、住址,以方便我们联系调查,联系电话283983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可直接向商老庄乡政府反映。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
第17条规定“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19条规定“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48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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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3 10:28
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群众向党反应问题怎么的还跟当出庭当证人似的呢?这些线索还不够么,相信楼主不会无故的发这个帖子的,我看现在的机关就像以前袁世凯爱窃别人的果实,难道不是么?什么证据都摆在你们跟前了,还要你们干什么
匿名  发表于 2014-4-3 10:29
391539相信你必定是民政局的员工吧,这样的帖子我们知道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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