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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杭州花园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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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30 16:56 |阅读模式
杭州花园电费每度按0.63元收取.高出国家电网0.04元.另外每月要加1度电损.水费按3.1元收取高出0.3元.另外加收1方水费.另外每月每户要交10元卫生费(说是代替环保局代收),请问领导以上收费合法吗。谢了。
发表于 2014-5-3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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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31 14:59
玛丽隔壁,这帮孙子们见了钱比见了爹都亲
发表于 2014-6-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一是供电企业直接管理抄表到户,产权分界点在户外计量表处,电损耗由供电企业承担,供电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产权分界点在小区变压器接点处计量的,供电企业抄表到小区总表,然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用户的电费,变压器及其下端线路损耗由各用户分摊,供电价格根据损耗大小据实收取。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令第56号《东平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区供水设施按产权界定。目前,城区居民供水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产权界定点在入户表处,即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其供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 ,供水损耗由供水企业承担。二是产权界定点在小区总表处,自来水公司只抄小区水总表,然后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业户的水费,总表下端供水损耗由各用户分摊。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1]32号),生活垃圾处理费属物业公司为市政公共事业部门代收的费用。
  通过调查,杭州花园小区供水、供电的管理属小区转供,小区总表下端的损耗由用户据实分摊。我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用户水、电费及损耗费用时,要把损耗分摊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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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3 09:09
这种回答明显他妈的是推脱,我们经吧价格列出来了,就问合理与否,你他妈的等于没说,要你们何用,一群垃圾!就他妈的吃喝有能耐。
匿名  发表于 2014-6-3 09:16
一群懒官,庸官,教育活动是怎么搞得,谁有能耐把物价局领导的名字列出来,我拿着他们的答复举报他们去。
匿名  发表于 2014-6-3 17:22
张其峰副局长。林怀来副局长。吴庆先副局长。局长出车货没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6-4 10:31
还是照样收
匿名  发表于 2014-6-6 17:20
要有所为叫物业公司知道有部门管他们
匿名  发表于 2014-6-6 18:29
严格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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