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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关于山东省公务员招录条件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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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6:02 |阅读模式
您好!今年公务员省考简章中,对于报考乡镇的公务员,有这么一条要求: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须签订服务期协议。请问,怎么理解这一条要求?意思是今年报考东平县乡镇的公务员一旦被录用,必须在乡镇工作满五年才能调动,期间没有借调的机会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6-1 17:52
只要你关系够硬,借调不是问题
发表于 2014-6-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014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明确规定:录用为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含试用期);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38—28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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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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