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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东平性侵”警醒治理“基层溃败”之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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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性侵”警醒治理“基层溃败”之紧迫
2014-07-08 06:04:29 来源: 扬子晚报(南京) 有0人参与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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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平县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当地警方表示,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今日本报A12版)。

东平及东平湖,众人皆知的水泊梁山故里。没想到,现在这个替天行道的地方却出了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的丑闻。我们从这个丑闻里看到的,不光是镇关西式地痞恶霸的可恶,更是公共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社会底线失守、基层溃败。

据新闻所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地痞侵犯初中生镇上都知道”,而且是“七八年来就这样”。在事件被媒体披露之前,包括基层警方在内的有关权力机构对此并非一无所知,“县里”对此也都心知肚明。但对于这种丑闻,作为公权力部门,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县里”还打招呼、捂盖子,对“镇关西”的鱼肉乡里行为进行包庇和放任,以“打招呼”和“取证难”等为借口,进行了彻底性的放弃。这种责任的放弃,正是基层溃败的一种表现。
发表于 2014-7-1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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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15 10:11
要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组织,相信鲁提辖一定会到来的
发表于 2014-7-1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7月7日,媒体报道“山东东平女生被性侵”后,山东省公安厅、泰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2013年12月26日,泰安市东平县某镇康某、解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焦某某(出生日期为1999年2月3日,系康某之女)、解某某(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21日,系解某之女)于2013年12月23日晚结伴离开学校后,与家人、老师失去联系,怀疑被人拐卖。东平县公安局于当日以拐卖妇女儿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先后赴济南、菏泽等地开展侦查工作。经查,焦某某、解某某于12月23日21时许离开学校,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到东平县某宾馆住宿。次日13时许,卢某将焦某某、解某某送回学校门口。但焦、解二人未回学校,先后到济南、菏泽找网友玩。12月29日,解某某返回家中,焦某某独自到梁山县,2014年1月5日被找到。
    1月6日,焦某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控告被黄某峰等人强.奸,东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依法对焦某某进行了询问,询问过程中焦某某家人全程陪同。经调查,2013年12月23日晚,焦某某、解某某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黄某峰等人分别单独与焦某某先后发生性关系,卢某欲强行与解某某发生性关系未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卢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经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东平县公安局于2014年6月27日将卢某依法执行逮捕。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峰等人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存在强迫行为,且焦某某当时已满14周岁,根据目前证据材料情况,不能认定黄某峰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有吸食毒品行为,依法将黄某峰、黄某武、郑某行政拘留。经后续侦查,郑某、黄某武因涉嫌其它犯罪分别于2014年4月27日、7月4日被刑事拘留,另案处理。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坚决打击各类侵害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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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16 10:32
现在的症结是市县的所谓调查报告被公众不认同。许多疑点需要厘清,受害人的陈述呢?怎么警匪众口一词呀?
匿名  发表于 2014-7-16 12:10
谁打的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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