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阳春市一学校校长谭某,对其敲诈勒索。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两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六年五个月、四年六个月。 街头150元办假纪委工作证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栓商、杨雄伟是无业人员,2013年10月20日,从茂名市电白来到阳江市区讨债,没找到人,身上的钱也没有了,梁栓商产生冒充省纪委工作人员以查案为由敲诈他人的念头,并将目标选定为阳春市某学校校长谭某。与杨雄伟商量后,梁栓商用150元在街头找人制作了一张“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假工作证,并买了十条塑料扎带。 23日下午,梁栓商、杨雄伟去阳春市某学校找到校长谭某。梁栓商出示假工作证,自称是省纪委工作人员,取得谭某信任后,以接到举报,需谭某配合调查为由,将谭某带到茂名市一招待所。 入住后,梁栓商、杨雄伟用扎带将谭某双脚绑在椅子上,并拿出事先准备的笔和纸,要求谭某交代其违法违纪问题。经过一夜的“审讯”,谭某开始怀疑梁栓商、杨雄伟的身份,主动向梁栓商提出希望花点钱摆平调查之事,并答应支付20万元。梁栓商和杨雄伟商量后,要求再支付3万元作为销档案的费用。谭某表示同意。梁栓商和杨雄伟要求谭某回去筹钱。当天下午,梁栓商和杨雄伟准备离开招待所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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