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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郭书记,群众路线怎么搞的,不为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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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0-29 09:13 |阅读模式
前几天,网友发的“现在交警队处理车辆事故,交警队带去的不知道哪里的评估公司和我们搞评估,我们感觉“服务很好”,但是收费不低,最主要的是对方和保险公司不同意,现在我们明白了交警队叫去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没有法律效率,只是参考,光收钱不由作用。我们还要花钱重新搞评估,我县就没有一家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单位吗?。你们公安局领导请关注一下,你们的群众路线怎么搞的,你们就这样搞群众路线的。”我也是一名司机,也亲身感受过以上情况,郭书记你们怎么不规范一下,触犯法律的你们怎么不查,怎么不移交检察院,你们这不是渎职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10-29 09:15
现在很多单位网络发言人都去世了吗?
发表于 2014-10-2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们有正事!谁管咱们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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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10-30 14:23
《焦点访谈》 20131129 天价拖车费 宰你没商量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车在路上跑,难免会遇事故、出故障。事大了,就得寻求救援,这也催生出一个巨大的道路事故救援市场。按说这也是供需两便,促进运输的好事情,可是最近也有一些司机发现,现在有一些救援车,总会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从特殊渠道获得消息,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可是,一旦把车拿到,抢生意的热乎劲瞬间就会变成另一幅模样。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李师傅是专跑长途的货车司机,10月中旬的一天,他运送一批大理石从湖北随州前往青海西宁,行驶到青兰高速1863公里处时,他的车与前面的车发生了追尾,车头撞得很厉害,没法再开了。李师傅只好拨打122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不出半个小时,高速公路的交警就及时赶到了事发现场,勘察了事故现场之后为李师傅叫来了拖车,救援的拖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很快将李师傅的车拖到了锦龙辉修理厂。李师傅心里很感激,可第二天李师傅去交警队办完了事故认定手续,赶到锦龙辉拖车救援公司,一问救援费,要2万元,他傻了眼。

  从事故地点到拖车公司也就十几公里路程,怎么就要价2万元呢?本来出了事故就够倒霉了,这天价的拖车费让李师傅更加着急。无独有偶,在锦龙辉拖车公司,李师傅遇到了同病相怜的张师傅,张师傅从四川开车往乌鲁木齐送家具,在青兰高速发生追尾,同样也是十几公里的距离,也是要价2万元,张师傅急得落了泪。

  锦龙辉公司不仅负责拖车救援,同时还是一家汽车修理厂,那些从高速公路上拖下来的车,如果在这里修,拖车费就可以少收一点。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却告知2万元的拖车费超出了规定,无法理赔。这2万块钱能不能少收一点儿?两位师傅一起去找拖车公司商量,得到的答复是没得商量。

  李师傅和张师傅不明白,只是拖了短短的一段路,怎么要收这么多的钱?为了搞清拖车的距离,记者开车实际测量。以李师傅为例,从青兰高速的事发地点出发,从柳沟河出口下高速,一直行驶到位于和平镇的锦龙辉汽车救援公司,全程13.7公里,来回27.4公里,过程中并没有使用吊车,要2万元,每公里合730元。两位师傅合计既然拖车公司是高速交警叫来的,就先向交警部门咨询一下,价格到底该多少,但交警部门却说不是一个单位,跟他们没关系。

  两位师傅不明白,拖车明明是交警叫来的,现在怎么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呢?记者随后拨通了高速交警柳沟河大队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拖车收费和他们没关系。嫌贵让别人拖车也不行,那是专门指定高速公路上拖车的。

  指定,就意味着“特殊”——身份特殊、权利特殊、是不是收费也会特殊?特殊不特殊,需要比照标准才能认定。交警说,这个问题我不管,我只管指定企业,不管收费标准,厂家收多收少应该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需要遵循市场规则。至于厂家根本不和司机议价,强买强卖,交警表示:这事不归我们管。那这事该归谁管呢? 或者,有没有人管呢?

  按照交警部门的说法,他们和拖车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没有任何关系,那拖车上的警灯又是怎么回事呢?交警部门表示警灯是他们允许装的。

  按照交警部门的说法,这拖车费只是靠双方议价,可实际上警察把拖车叫来,拖车把事故车拉到了修理厂,在这里程序完成之后,拖车公司才说出这一口价,这怎么能叫双方议价呢?为了搞清这拖车费到底应该怎么收,李师傅拨通了当地物价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没有标准。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甘肃省发改委在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组织车辆实施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这份批复还明确规定,拖车按一类至五类车型分别按照280元每次,400元每次,600元每次,850元每次和1000元每次的基价收费,2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分别按9到20元不等的标准收费。批复中写明该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甘肃省发改委服务价格处表示,现在还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以李师傅为例,拖车全程27.4公里,20公里以内拖车为1000元每次,即使超过20公里的部分每拖行1公里按照20元的最高标准计算,超出部分需收148元钱,总共也就是1148块钱,怎么就要出了2万元的天价呢?这还不算,大货车停在这里,每天还要交200元的停车费,没有商量的余地。

  张师傅告诉记者,同样的车损程度,在他们老家修只要2万多元,在这里却要五、六万元,无奈之下选择在锦龙辉拖车公司修车,拖车加上修车一共得花上七、八万块钱。李师傅百般无奈之下也只能自认倒霉,交了2万元的拖车费把车开回老家。

  救援价格,有政府规范;救援机构,不能强制指定——这不是哪一省定的制度,实际上早在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就联合下发通知做出了规定,各省按照这份通知,分别规定了自己的收费标准。每公里拖车费用,一般按照车型大小不同,规定在10到30元不等。可是我们随手一搜却发现,远远超出标准的天价拖车案例却是数不胜数。《法制晚报》就报道过,一位姓梁的先生就遭遇到强制天价拖车,7公里就被收7200元,平均1公里就花1000多元。就算这次拖车距离太近,可以按起步的最低标准多收点儿,可那也不过是几百元的事,怎么就能收到7000多元?而河北的夏先生花得更多,夏先生被强制拖车6公里,公司开价14000元,平均1公里2000多元。最惊人的是,前不久还有一辆大货车从事故现场拖到车场总共只有1公里,杂七杂八算下来费用总计16000元。这账到底是怎么算的呢?其实,拖车的账目不难算,拖车的法规也不含糊,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我们发现这些收取高价费用的拖车公司,背后不乏交警指定的背景。相互勾结,利益共享,有人撑腰他们才敢理直气壮地收天价费用。那么这背后又有些什么人在得利呢?真正难的,其实还是破除这个利益链条。这道关虽很难过,但是总要过。这关过不了,天价收费的问题也就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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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2 16:15
纪委应该查查交警队了,快引起广大车主的愤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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