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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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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都是农民,什么都不明白,就是想知道这个合作医疗,为什么一年要比一年多啊?
发表于 2014-10-3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今年,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政策由泰安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14〕23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您可以向社保局有关部门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0538-282113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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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以后 每年都按照,一档二档两个档次来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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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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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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