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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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 | | | 工作量足,能胜任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某项不足酌情减分)。 | | 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应提供课题立项、结题鉴定等材料。未结题的减半积分,一般成员再减半积分。 |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每节分别积6、5、4、3、2分。(公开课与示范课累计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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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分别积6、5、4、3、2分。(单项表彰减半积分;如有多层次表彰按高项积分,同一项目同一级别多次表彰按一次积分) | | 市教学能手4分,县学科带头人3分,县教学能手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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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教班级合格率、优秀率列市、县同类学校前茅,否则减半积分。 | | 独著10分,主编8分,副主编6分,参编4分。编写教材、教参(不含练习册)参照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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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10、9、8分,省级9、8、7分,市级8、7、6分,县级一等奖5分(指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教师基本功中单项竞赛(如书画作品获奖)按同等级别的1/4积分。单项课题活动中评选的优质课等级奖,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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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与所报学科有关,内容重复时按级别高的积分,两人合作的每人按1/2积分。 (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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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的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的3分,一般的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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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每篇分别积9、7、5、3分。(论文必须在1000字以上,发表在正规报刊杂志上,不含在各种论文集中发表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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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6、5、4分,省级5、4、3分,市级4、3、2分,县级一等奖1分(指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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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德育、少先队(兴趣小组)、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成绩突出,经验丰富(不足酌减) | | 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市级2、1、0.5分,县级一等奖0.5分 |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每次分别积4、3、2、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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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论文:国家级6、5、4分,省级5、4、3分,市级4、3、2分,县级一等奖1分(指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非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获二等奖以上的均按县级一等奖积分)。 (获奖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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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新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为A加2分;在农村学校任教达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加2分;35周岁以下的农村学校普通教师在省、市优质课竞赛中获一等奖加4、3分。(加分累计积分不超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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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表彰与优质课(基本功、技能)竞赛、德育工作指从教以来,不受时间限制。 其他评价要素:学科带头人须近5年,教学能手须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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