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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热电厂违法收费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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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6 13:16 |阅读模式
热电厂擅自对没有设计供暖的阁楼,车库,储藏室加收开口费,故意激起民愤,到底有何居心?老百姓不上访不闹事热电厂是不是就不平衡?
匿名  发表于 2014-1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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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泰安市物价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东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费发[2014]92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供水、燃气、供热专项配套费两部分。专项配套费收费标准为:供水按建筑面积18/m2,供气按建筑面积23/m2,供热按建筑面积4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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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2-8 17:59
没有供暖设计的阁楼、储藏室、车库算不算该交配套费建筑面积?
匿名  发表于 2014-12-8 18:00
没有供暖设计的阁楼、储藏室、车库算不算该交配套费建筑面积?
匿名  发表于 2014-12-8 18:18
泰安市物价局明确提出没有设计供暖的阁楼.储藏室,车库均不收配套设施费.热电厂混淆概念.浑水摸鱼.事业局公开护短.纠风办是否还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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