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建议40485号 | 建议主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应用明确具体的“标准”来取代“指标” | 建议类别:科教类 | 建议人: boger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提交时间:2014-12-15 18:05:51
| 内容: 泱泱大国,一千多万中小学教师,每年都在评职称,却竟然没有一套公开统一的标准,谁也说不清达到什么标准,我就是一级教师了或是高级教师了。上级行政领导部门就是分指标,下面学校教师就开抢,真是一团乱糟糟。教育部,教育厅,你们能不能弄出个明确具体的标准来,让老师们心里亮堂堂的去努力,而不是分指标,谁也不知道何时会落到谁的头上。
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吹响了法治中国的号角,笔者认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不会仅仅停留在法律部门的调整建设和法律制度的制定实施上,还应该体现在法制精神在社会各个层面的彰显。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社会中,人治的思想还大有市场,法制的思想亟待加强。许多年来,有一种现象饱受诟病,却层出不穷,那就是分“指标”现象。
“指标”在中国社会随处可见,尤其是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随便就能举出几个例子:事业单位晋升职称分”指标”,本来一个单位有几十个资历、能力差不多的人,在晋升职称时却只给几个”指标”,想尽千方百计要人为的从这个几十个人中挑出几个最优秀的人来晋升职称,结果往往不能服众,有些甚至是笑话;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领寄宿生补助也分”指标”,教育局把”指标”分到学校,学校把”指标”分到班级,”指标”数是早就定好了的,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班级贫困学生数是少于”指标”数的,但既然”指标”数已经定好,那就只能在非贫困生里面再选出几个来充当贫困生了,因此导致非贫困生也积极写申请,要不然怎么完成”指标”呢?你看这叫什么事啊;最可笑的是执法单位执法任务分”指标”,不知道这个”指标”是怎么定出来的,是以少于违法数定的”指标”呢,还是以大于执法数定的”指标”呢,还是恰恰等于违法数呢。如果是第一种,那就是鼓励执法单位可以徇私枉法,如果是第二种,那就是鼓励制造冤假错案,如果是第三种,那就是神了。……如此种种,简直是”指标”横行,”指标”当道。
且先不论“指标”是计划经济和贫穷时代的产物。站在当今社会背景,认真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指标”是反法制的事物。法制精神倡导明确的规则和”标准”。但”指标”当道,就没有”标准”的立足之地,直接导致”标准”的丧失,造成“指标”就是“标准”,谁争到谁就是“标准”的残酷局面。这就必然导致人治盛行,在大家的争斗中,导致部分人甚至是个别人说了算。而人治就会导致潜规则盛行,潜规则盛行必然让人没有安全感,陷入迷茫之中,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失去奋斗的明确方向。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人懒于谋事,勤于谋人,勾心斗角之风日盛,腐败之分日盛。大家的心不 放在踏踏实实的做好事情上,而放在了如何走“捷径”,如何成为“人上人”上。以致人心不安,局面混乱,社会不稳。最近,不是有报道说某贪腐高官教育自己的儿子要学会走捷径,做人上人吗;不是还有报道说有女官员为了快速升迁而做色权交易吗。这都是活生生的争指标的例子。试想,如果任何工作都有明确的”标准”,人们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人们不再迷茫,不再过多的去考虑人,而是专心致志的去做好自己的事,就能不受压制,人尽其才。因为人们知道自己的工作达到什么”标准”就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收获。这样,人民工作有盼头了,人与人的关系融洽了,单位自然风清气正,社会自然和谐安定。
为什么”指标”却能够大行其道呢?因为”指标”能通过 剥夺太多人的尊严,助长某些人的虚荣快感。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们,把”指标”抛向特定的人群,像把一块骨头抛向狗儿们,笑眯眯的看着哄抢的热闹场面,看着别人 丢掉了尊严,心里很享受,享受自己不必抢,或作为自己曾经抢的心理补偿,享受自己的尊严完好无缺。更享受的是看到那些谄媚甚至是哀求又或是怨恨和愤怒的眼神,这时自己就能以一个权威者的形象出现,可以增加一个”指标”照顾那个谄媚的,可以慈眉善目的安慰那个哀求的,可以无视甚至是蔑视那些怨恨和愤怒的,真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坐山观人斗,一切尽在我手中,算是达到了心理虚荣之巅峰。当然还因为,“指标”简直就是庸才施政的法宝,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完全符合人“懒”的劣根性。
当然,”指标”的滥用最根本上还是反映了人治思想的盛行,法治精神的淡薄。依法治国要求各级权利部门要勤于制定“标准“,不要用““指标””来包办一切。滥用”指标”,依赖”指标”是最大的惰政。而““标准””才是变复杂为简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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