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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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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2010-03-04 17:54   新京报  网友评论 1 条,点击查看

相关新闻:人大代表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昨日在他即将提交的建议中提出,中国可以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

周洪宇说,我国可以参照日、韩等国的做法,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他介绍,这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公务员,具有“公务性”与“专业性”的双重身份。这有利于保证教师的工资待遇;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同时,由该制度做保障,也可以解决教师轮岗,区域内流动性问题,有利于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

媒体分析:“教师公务员化”的潜藏逻辑

教师的公务员化,本质上是以“曲线救济”的方式捍卫教师的一系列法定权益。理由是:公务员工资待遇有国家财政作为坚强后盾,教师公务员化之后便能利益均沾,一举改变其工资待遇匮乏制度性保障的局面。而深层次的隐性逻辑却是:无论什么问题,包括教师待遇问题,只有纳入行政关照的视野,方才有解决的希望与可能。

其实,教师的待遇问题本不应如此积重难返。无论是《教育法》、《教师法》,还是新近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皆白纸黑字地三令五申,“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地方政府面向法律、面向教师待遇问题,每每虚与委蛇、敷衍塞责,致使法律悬置、教师工资待遇风雨飘摇。

网友意见:教师是教师,公务员是公务员

现在由于观念和市场经济不太完善,公务员的角色很重要,待遇等方面比较优厚,于是每年在公务员招考中会有千军万马挤“公考”独木桥的空前“盛况”,更有大学生非公务员不就业不“嫁”等。其实这不是好现象,也不利于百业兴举,百华齐放。

教师不应该成为被人遗忘的人,农村教师更不能成为被社会不顾的人。应该不断提高教师生活和福利待遇,尤其农村教师的待遇。对教师工资温家宝总理说:“教师工资不应低于公务员”,这既是对教师尊重,也是对老师生活待遇的重视。但温总理只是将公务员工资和教师作了个比照,不希望教师成为公务员,希望教师还是教师。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对国民教育的重视,教师将来会成为社会主流职业。社会对教师越来越重视,尊重会越来越大。教师工资待遇应该会超过公务员,教师也会成为社会上工资待遇最高的职业,这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来说才算正常,对于教师来说才叫公平。人们也不会嫉妒,只有羡慕。

综合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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