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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升档和调整津补贴问题的通知 |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东平县民生改善计划》,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津补贴问题的通知》(东人字[2009]49号)文件要求,特做如下通知: 一、调整的人员范围 这次调整的范围是:截至2010年4月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调整的内容 1、正常晋升工资。根据泰政办发[2007]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在职人员进行2010年度正常晋级升档。 2、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调整津补贴。在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由市直机关事业在职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40%提高到60%,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市直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60%提高到70%。 三、执行时间 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到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前来办理。对不按时间安排表及工作流程前来审批的单位,影响到工资正常调整的,责任自负。 2、2010年8月,将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津补贴调整情况采取工资月报的形式进行核对,确保津补贴发放数额准确。 3、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次晋级升档及调整津补贴工作的顺利完成。 4、这次工资调整的通知及相关内容也可到“东平人事编制综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办公地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2830116 附件:2010年7月调整工资的有关材料及内容 县人事局 县财政局 2010年5月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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