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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23 11:04 |阅读模式
泰安地区是不是从2016年开始取消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相关文件出台了没?
发表于 2015-1-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办理人事代理及档案等业务不再收取费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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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28 14:59
前几天人才交流中心收取了两年的人事代理费240,是否合理呢?
发表于 2015-5-13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好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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