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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的不是教师,而是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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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 :熊丙奇的博客  http://xiongbingqi.blog.sohu.com/155575370.html
据报道,目前教育部正在酝酿出台《教师教育标准》,对教师的入职标准有所提高,以改变目前偏重书本知识、让学生死记硬背式的教学方式。按领衔起草该标准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钟启泉的说法,现在的中小学老师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不读书、不研究、不合作。而按这个标准,现在的绝大多数老师不合格。

中小学教育偏重书本知识、让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确实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不少中小学教师也如钟教授所指,有“三不”问题,但是,这些是教师本身的问题吗?是可以通过制订教师教育标准,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吗?

教师为什么不读书?是他们不愿意读书,还是没时间读书,以及读书没用?更符合现实的答案,不是前者,而是后两者——调查显示,现今的教师,普遍存在压力大的问题,而造成他们巨大压力的,不是教学任务,而是没完没了的非教学任务,包括迎接各种来自上级部门的评估、参加各种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以及在评估、评比中“引导”学生配合弄虚作假。当应付还来不及时,他们哪来时间读书?吊诡的是,如果《教师教育标准》执行,我们的教师们必然又要被行政部门要求学习《标准》、贯彻《标准》,开展一场轰轰烈烈地“达标”运动,要他们读书,就更没时间了。

同样,教师认真读书,在现今的教育评价体系中,不见得是一个好教师。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宣称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可是,有哪个地方的教育部门不在乎高考、中考成绩?就是在宣传素质教育业绩时,也用的是提高高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的“应试事例”。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中,不读书,而只需对学生进行知识记忆魔鬼训练的老师,成为“好教师”的可能性远大于那些读书并在课堂上开展互动教学的教师。另外,认真读书、认真研究,且“学以致用”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教师,也是难以获得学校与行政部门的好评的。有时,还可能有“因言获罪”的风险。

至于教师不合作,这样的评价,就更不地道了。近年来,素质教育推进乏力,教育部门总会把责任推给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说教师不配合,在前年修订的师德规范中,就要求教师要进行素质教育;二是家长,说家长心态有问题。总之,是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尽力,问题就在于教师普遍“不合格”。这实在是本末倒置。造成当前中小学教育应试教育盛行的重要原因,不是教师和家长“不合格”,而恰恰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合格”。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总是越权干涉中小学的具体办学,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总是说一套,做一套,不愿意对造成应试教育的计划录取升学制度进行改革。可以说,在当前考试选拔体系中,“不合作”的教师,才是领会领导“意图”的合格教师,“合作”的教师,很可能是领导眼中严重“不合格”、“拎不清”的教师——你以为真要搞什么素质教育啊?

眼下正在兴致勃勃制订的教师教育标准,无疑又是以行政力量干涉中小学具体办学的又一例。教师教育标准,当然可以制订,但是,制订者不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而应该是教师行业自治组织,由教师们共同参与制订,然后作为行业自治标准,也由教师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执行评价。

对于我国中小学教育来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教师的教育自主权,这就要求改革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学校中建立教师委员会,负责教育事务管理(包括教师评价、考核);二是改革制约中小学教育的中高考制度,如果考试制度不改,“教招考”一体格局不打破,那么,哪怕制订再好的标准,只会有更多的教师被鼓励继续不读书、不研究、不合作。出台所谓标准,除了反讽现实之外,毫无用处。

基于此,在笔者看来,眼下更应该出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标准,严格规定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改变教育行政部门不调查研究、不尊重教育规律、不依法治教的习惯思维。事实上,这是我国落实和贯彻教改《规划纲要》,十分关键的环节,要依法治教,约束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之手,提高教学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
发表于 2010-7-2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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